3)第541章 担子渐重_家兄朱由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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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也算对外在势力示威了。

  至于第三版的外交就更别说了,主要讲解了宗藩体系下各国发生的事情,尤其是对于印度厮当诸藩英勇抗击“莫卧儿”入侵家园的战事。

  第四版的民生则是主要讲了朱由检批复铁路建设,准备北方和南方再度兴修连接黄河各高官江各省的铁路,以及在两广大修水渠,在江南平抑粮价的事情。

  相比较前面四版,第五版的经济内容就很多了,因为它是单独刊印在报纸背面的独一版,内容量是之前四版的总和。

  之所以会有那么多,是因为这里和前面四版不同。

  前面四版,主要说了大明的大事,这些内容不容改变,但第五版的经济一栏则是各省视情况可以二次刊印的空白区域。

  各省衙门和皇店、工厂可以刊印自己的募工信息,甚至各家店铺也能交钱来刊印募工信息,但这其中不管是皇店还是衙门,亦或者是民间店铺,它们需要注明工作时间和工钱具体发放事宜,以及工钱价格。

  如果有人应募,那就前往地方的报社,报社门口会有专门接待的官员。

  官员会监督农民和雇主签订一份契纸,把印在报纸上的各种条件都写上去,随后签字画押。

  这份契纸也是有时限的,比如农民只想在农闲做工,而雇主也只是短期用工,那就需要注明工作时间和时长。

  如“六月至九月、卯出酉归,工钱十日一发,每日十文”,这就代表在这四个月里,只要农民不违反前两者的雇主规定,雇主就需要按照后两者来结算工钱。

  从六月初一起,农民就是他的工人,但到十月初一,农民则是可以选择续约或者不续约,这个过程,雇主是不能强求的。

  如果雇主说农民做的不行而拖欠工钱,农民可以选择本地击鼓和异地击鼓,本地和异地的县衙都需要出动衙役调查案件,依《大明律》审判结果。

  这些结果都要送往齐王府,供省治都察院官员和大理寺官员的御史阅览。

  如果雇主是恶意诬陷,那经过省治所都察院官员和大理寺官员的调查,他将会被判处抄家流放。

  如果是农民确实做的不行,那雇主在经过省治所都察院官员和大理寺官员的调查后,也应当付给农民工三到七成的工钱。

  如果有人诈骗雇主,那该农民与其家眷也将被判处抄家流放。

  总结下来,只要哪一方存在欺骗行为,抄家流放就是最低处罚。

  在刑部燕山派的官员看来,只有犯罪成本足够高,才能杜绝大部分的犯罪,他们比朱由检还要激进。

  不过对于他们增添的律法,朱由检却采取了默许的态度。

  对于朱由检来说,他不可能因为小部分的误判而让出大部分空间来让地方官员、商贾操作。

  也因此,在他的默许下,《大明报》开始从北直隶向外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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