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2章 底牌连出_美利坚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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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案正是开庭前,我曾接受过采访。”

  布鲁克林不给众人思考议论的时间,话锋一转,突然提起了场外的事情。

  “面对AcN记者的提问,我过,这场官司不仅关乎人命,也关乎我个饶声誉。”

  “我知道这么很冷血,会让一部分人产生不适,认为我毫无同情心。”

  “可坦白讲,赛琳娜是我的助理,我们曾有过一段亲密的时光,但后来,她将这些美好的回忆破坏掉了。”

  “她声称要毁了我。”

  “我想现实中,大部分人应该很难对一个恶意满满的,声称要毁掉你的人产生好福”

  “我对赛琳娜的死依旧感到惋惜,但这是对生命的热爱与尊重,仅此而已。”

  “我也是个普通人,我也有喜好,你们不能要求我置自身未来于不顾,而去同情怜悯一个用自杀来毁掉我的未来的恶意满满的人。”

  “法官阁下,请允许我提请AcN、Abc……以上几家电视台记者作为证人。”

  布鲁克林话锋一转,突然将当日赶到现场的记者全部申请成了证人。

  这一举措让所有人都始料未及。

  连坐在原告席上准备提出“反对”的本·斯通都是一脸错愕,搞不清楚布鲁克林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布鲁克林这一请求并不完全符合程序公证法。

  联邦刑事诉讼规则规定,控辩双方需在提交证据清单时提供完整的证据,这其中就包括证物、证人跟证词。

  但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同时还有规定,如果案件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发现新的证据,可以在经过法庭同意后,将新证据列入证物清单。

  虽然刑事诉讼规则中规定的是新发现的证据,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人都会将关键性证据引而不发,不列入证据清单,而是等待正是庭审时,选准时机,突然出击。

  这一规定同样为法官们所厌恶。因为它的存在会大乱庭审节奏,让庭审充满不确定性。

  没有法官喜欢惊喜,至少安娜法官跟布鲁克林都不喜欢。

  安娜法官皱着眉,盯着布鲁克林,眼神里带着满满的不满。

  但布鲁克林的时机选的很好。

  规则要求控辩双方交叉举证,直到一方没有证据提交。

  现在正是轮到被告方举证。

  安娜法官冲控辩双方招招手,示意两人上前来。【注1】

  “布鲁克林,你在搞什么鬼?”

  安娜法官不满地道

  “我不喜欢惊喜,更不喜欢意外。”

  “你最好给我一个合适的理由。”

  布鲁克林将目光从本·斯通身上挪开,道

  “他们当时都在场,也算是重要证人,他们的证词将对本案产生重要作用,法官阁下。”

  安娜法官召开栏边会议并不让他意外,换做是他,也会把提出者招到身前问个明白。

  真正令他意外的,是本·斯通竟然没有提出反对!

  在他已经明确表明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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