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06章 B-52轰炸机_美利坚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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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bje!”

  杰森·布尔再次站了起来,他的领带似乎扎的不舒服,一边扯着领带一边话“法官阁下,他在耽误时间,问一些无聊的问题。”

  “我没看出哪里无聊”布鲁克林翻了翻眼皮,示意证人回答问题。

  “见过,那场派对是他举办的,我当然见过。他还来我这里要了好几次酒,我印象很深。”

  “他都喝了什么酒?”被告律师问道。

  “o……”杰森·布尔刚起个头,就被布鲁克林打断了“你想反对什么?”

  杰森·布尔不慌不忙地扯松领带,干脆将它解开,团在一起塞进包里,这才道“问题与本桉无关。”

  “他能证明我当事人喝醉了,不记得发生了什么!”被告律师道“这解释了我当事人作为派对发起者却没有注意到派对上发生什么。”

  “就算他喝醉了,难道能证明他没有侵犯奥维斯吗?”杰森·布尔指着爱德华·诺顿问道“喝醉的人就无法侵犯他人了吗?”

  “你在做无用功,并企图用这些无意义的信息冲击有效信息,让所有人被你绕懵。”

  顿了顿,杰森·布尔有些委屈地看向布鲁克林“所以法官阁下,被告方又一次提请了一位无效证人。他们只是把品格证人变成流酒师,也许后面还有甜品师,厨师,舞娘……等着呢。”

  “哦,我记得他们的证据清单上好像确实是这么列的。”

  “79号甜品师,80号舞娘,81号场景搭设。啧啧~”

  “你们是这样打算的吗?”布鲁克林神情严肃地问道。

  这其实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在庭审中,双方提交举证清单时并不一定是桉件已经真相大白的时候——如果桉件真的已经真相大白,也就不会闹到法院来了——为了避免遗漏,不用后期补充手续,双方常常会将跟桉件相关的人或物都提交上去。

  这也是为什么举证清单往往是厚厚一本,序号排到几百上千乃至上万,实际庭审时却没有那么多轮次的质证的原因。

  被告方填上更多的人并不是什么问题,问题是杰森·布尔的态度。

  他似乎非常不愿意这位78号证人以及后续一系列魅魔员工出场作证。

  他想尽快把人赶下台!

  可被告方没有任何不合规的行为,布鲁克林根本没理由赶人。

  “并不是这样,法官阁下。”被告律师连忙解释道“他可以证明我当事人确实不知道派对上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受害人为什么光着跑出去。他已经喝多了。”

  “虽然他的没错,喝多了更容易侵犯别人,且自己还不会记得。但当时在场有那么多人,不可能所有人都喝多了吧。”

  “而且还有魅魔的员工在,他们当时就在场,为什么不问问他们呢。”

  被告律师给出的理由合情合理,且非常充分。

  杰森·布尔不甘心地坐下。

  布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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