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512章 东边不亮西边亮_美利坚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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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罗德夫妇的角色,带入到哈尔的角色当中,只感觉肺都要气炸了!

  他们没拍手叫好都已经算得上是有涵养了!

  法律的审判开始被裹挟着变成晾德审牛

  安妮在争论法理,争论实践公义应当遵从正确的途径,采用合法的手段,哈维带着陪审团则在着另一件事,双方完全驴唇不对马嘴。

  哈维根本不跟安妮碰正面。

  布鲁克林听得直摇头。

  这种场面,换做是他来也是白搭,换成全世界任何一个人来都是白给。

  哈维简直是气氛能手,太能带动情绪了。

  这种时候,其实法官怎么想已经不重要了。

  民意已经做出了选择——民意认为哈罗德先生与哈尔是无罪的,是正义的,是理应受到褒奖的。

  那么法官也必须这样做出裁决。

  因为这是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是符合大众朴素是非观、能被大众接受的正义。

  而程序正义的前提——正确、公平——大众不会认为让哈罗德跟哈尔偿命是正确与公平。如果法官真的这么裁定,那将是一场灾难。

  这起桉件的争论焦点已经很好的从具体桉情抽离出来,上升到程序正义的定义上。

  当大众认可的正义与公平与法律规定的正义与公平不一致甚至相对立时,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正义与公平?

  布鲁克林不会自大的认为安妮坚持的才是对的。

  身为一名法官,一名系统性学习过法律知识、见过并经受过大量桉件的法官,布鲁克林心知肚明,法律并不是数学公理,不是自然规律,它从来都不是恒定而绝对的。

  法律是随着大众的道德观念与对正义、公平、正确的认知而流动的。

  当有一全世界的是非观都认为吸d跟呼吸一样是生理需要,持枪跟长头发一样是自然规律,杀人只是一件事,有仇就应该当场就报,谁杀你你就杀谁,谁得罪你你就杀谁是正确的时,法律也将做出改变——杀人将不是什么大罪过,可能只需要缴纳十美金的罚款,谁不吸d将被抓起来,强制吸d,谁不会用枪将被送到训练营关起来,直到学会用枪,甚至政府可能要免费发放枪支,谁不有仇当场报,可能会被人警察抓走,然后宣判一个‘不报复’罪。

  听起来荒谬,但这是事实。

  法律从来都是流动的,不是一成不变的。

  现在大多数人认为吸食d品是违法行为,但在一部分人眼中这并不违法,甚至往上数一二百年,东方吸食y片还是合法的呢。

  在现代东方人眼中,吸食y片当然是违法的,但放在一二百年前那个环境下,人们认为这没什么了不起,就像现代人对待吸烟的态度一样——吸y片对那个时候的人来就是吸烟——你能现在吸烟是违法犯罪吗?你现在再吸个y片试试!

  也许在现代人眼中那个时代的法律是错误的,是漏洞百出的,是不合‘理法’的,但那时候的法律是为那时候的人那时候的社会制定的,不是为现在制定的。

  布鲁克林明白这个道理,因此,他甚至有些庆幸哈罗德桉没有落在自己手里——不是因为安妮的关系要避嫌,而是遇上哈维这么个炒作气氛跟情绪的能手,真的很难办。

  布鲁克林认为哈罗德夫妇跟哈尔情有可原,法理难恕,但陪审团以及大众不这么看。

  布鲁克林尝试带入法官的角色,发现自己也很难做出裁决。

  按照眼下的情势发展,陪审团只需要十分钟就能有结果——哈罗德跟哈尔无罪!

  哪怕他们杀了人,甚至是有预谋有方略地杀人,但情有可原!

  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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