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金岁月 第11章_流金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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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孙并不觉得特别伤感或是反感。

  无论什么都要付出代价,一个人,只能在彼时彼地,做出对他最好的选择,或对或错,毋须对任何人剖白解释。

  “小姐,你满了十八岁没有,可不要给我们麻烦啊。”

  做生意的女人,并不如祖母口中那么可怕。

  不知恁地,南孙居然温和地问:“生意好吗?”

  女经理颇为意外,“好,极佳,现在市面不错,你可以问骚骚,客串一晚,不少过这个数目。”她竖起一只手,“而且每天发薪水。”她以为南孙来打听行情。

  南孙问:“黑社会呢,他们不控制小姐?”

  女经理一呆,呵呵笑起来,“这位妹妹真可爱,骚骚上班时我知会她你来过。”她站起来送客。

  南孙又说:“骚骚,标致的名字,是不是?”

  女经理几疑这女孩服食过麻醉剂,所以全不按情理说话,是以连忙赔笑,急急把她送走。

  南孙走出地库,在附近灯红酒绿一区逛了又逛,忽然在橱窗玻璃看到自己的反映,竟是一脸眼泪。

  惊骇之余,连忙掏出纸手帕用力擦去一切痕迹。

  她觉得疲倦,庆幸有个家可以回去。

  电车当当响,是她最喜欢的交通工具,迟早要淘汰的,都挤到地底去用更快更先进的车子,这城里容不得一点点的浪漫悠闲,几百万市民同心合力,众志成城地铲除闲情逸致,且成功了。

  年轻的南孙从来没有觉得这么累过,整个人进入心神恍惚的境界,想到童年时发生的,毫不重要的事:四五岁同父母看完电影,乘电车回家,父亲指着霓虹灯管上的英文字母,叫她认出来,造成很大的压力,她一个也不认得,从此见到字母便害怕,而做父亲的亦十分失望,肯定南孙是蠢钝儿。

  一直要待很久以后,上了中学,每学期考在五名内,做父亲的对女儿改观,然而已经太迟了,南孙永远有种遗憾,她父亲未能识英雄于微时,是以变本加厉地用功,好显一显颜色,因为成功是最好的报复。

  尤其是这一年,读得山穷水尽,她索性买本梁实秋主编的《英汉大字典》,摇头晃脑地背生字。

  电车到站,南孙站起来,留恋地看了看霓虹灯,怎么会想起这些琐事来,想是不欲使脑袋空着,接触到更复杂的问题。

  还有,林文进已经很久没有来信。

  临走前,他叫她也考虑出国,看得出他心猿意马,一颗心早已飞到异邦,只不过敷衍老朋友。

  这样经不起考验,可见《咆哮山庄》中凯芙琳变成鬼也要回来在雨夜中寻找希拉克利夫这种情操只存在于小说中。

  南孙养成看爱情小说的习惯,每夜一章方能入睡,中英著作并重。

  是夜,她读到深夜,忘记除下隐形眼镜,第二天双目通红。

  蒋太太怪心痛地说:“去配副软的吧。”

  祖母却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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