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零七章 第一批量产的千字文_臣本布衣,穿越就领俩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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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谁也不能靠近这里,连送笔墨纸砚的,都只能放在十丈远,由元一搬进去。”

  元一?

  林羽记得光儿身边叫元一的小厮,机灵过了头,不擅长干粗活。

  能够让元一踏踏实实地干粗活重活,看来光儿最近成长了不少。

  一行四人走到十丈之内,竹屋里不多时,便响起一阵“叮哐”的交响乐。

  等林羽走到竹屋门口,竹门从里面推开,白得反光的陈光儿眉开眼笑地走了出来。

  “姐夫,你可算想起我来了!”

  “……”

  林羽眯了眯眼,看着瘦了一些、高了一些,因为多日来不怎么见强光,白了许多的陈光儿。

  再看同样白白嫩嫩的娇娘,不免思维发散了出去。

  “娇娘,你家这一脉的人长得是真的白,大哥也这么白吗?被风吹雨晒也很白?”

  第一次见面时,他就觉得作为农户子女来说,娇娘身材夸张皮肤更夸张。

  如今看到小舅子几日不见光,比女人还白净的模样,他只说这是遗传。

  陈娇娘点点头,反问道:“相公问这个干什么?”

  “说不定,这是寻找大哥的关键。”

  姐弟二人眉眼长得极为好看,假如大哥也是同样的外貌特征,再加上白面如玉。

  在军中,一个俊朗如玉的男子,定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陈光儿抱着一个箩筐走过来,满脸怀念之色。

  “我们随父亲,大哥脸庞随母亲,但十分的英俊,脸蛋长得和我们一样白净,他去参军的时候,还有邻村的小姑娘不想让他走呢。”

  “光儿,不要败坏人家姑娘的名声。”

  陈娇娘轻声呵斥。

  陈光儿朝着林羽做了个鬼脸。

  林羽伸手扒拉了一下他的脑袋,以示教训。

  两人的年岁相差无二,混得熟了,逐渐像是亲兄弟似的,也没那么多讲究。

  扒拉完脑袋,林羽把陈家大哥的事记在心里,等着遇到长乐郡主再说,视线落在箩筐里的一摞草黄皮线装书籍上面。

  书籍的封面上书名,正是《大常千字文》。

  不同于其他书籍的是,它的字体是市面上从未见过的细长方正体,一笔一画力度千钧般,透着一股子肃穆之意。

  林羽拿起一本,下面还有一本同样的《大常千字文》。

  而这些书名,无论是字体大小、位置长短还是下笔力度,统统一致。

  “这是光儿印出来的。”

  林羽给在场的三个媳妇,每人递了一本。

  特别是交到杨薇手里的时候,他郑重其事地说道:“小薇,三个月之内,你要把这上面的字认全,会读会写会背。”

  “我不是来看热闹的吗?怎么还让我学上了?”

  杨薇扁着嘴抱怨了一声,却没有拒绝这个提议。

  以前家里穷,别说读书识字了,连家里的男丁都没那个机会。

  她的名字还是娇娘姐姐教了一个月才学会的。

  自从读书识字以后,她听说种地还有许多古老的书籍,按照里面的方法种地,可能会更加高产。

  为了种出更多的粮食,不让家人饿肚子,她一定好好学!

  林羽见她口是心非,也没戳穿,而是当场抛出一个大肉饼去。

  “假如你能全部学会这上面的字,我就给你雕刻一套属于你名字的玉石印章,这样等粮种或农具出入库,需要你签字的时候,你可以直接盖章,可以省不少事呢。”

  确实如此!

  杨薇想到自己的名字,两个字抵得过娇娘姐姐她们三个字那么难写,有了印章她确实可以省下不少事。

  可是。

  “印出来的字能有我写得好吗?”

  封页的材质,用的是不透水的硬挺草纸,印刷上去的字迹有晕染的迹象。

  确实比起手写来,要差强人意。

  林羽伸手给杨薇翻了一页。

  “第一页有‘杨’这个字,要不你先看看合不合你的心意,再考虑要不要这个奖励?”

  “林哥哥,我们说好了,如果里面的字不如我写得好,就给我延期三年的学习时间!谁要是反悔,可要吞一万根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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