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二章:成为流浪汉_从越狱开始的逃亡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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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都在按照计划实施,马克通过铁质楼梯成功的离开了都会中心,窜进了一条残破的巷子里。

  大约过了有十分钟,一个披着过肩长发,满脸胡子拉碴,衣着褴褛的流浪汉从巷子里走了出来。

  这人正是马克。

  假发和胡须都是他这几天准备魔术道具时买的。

  在“Germy”餐厅的表演是他的工作,魔术表演需要道具,偶尔加上一些东西,这很难被人怀疑。

  毕竟魔术师的道具总是那么稀奇古怪的。

  化妆成了流浪汉,马克摇摇晃晃的走在街上,连续路过了好几台监控摄像头,马克发现,自己的伪装成功了。

  这些监控摄像头并没有向前番那样怼着他拍。

  可是老感觉哪里不对!

  马克皱了皱眉头,恰巧站在了一处服装店门口。

  透过服装店的玻璃窗,马克看着镜子里反射的形象,恍然大悟。

  流浪汉......

  怎么能没酒呢?

  于是,马克找到了一家便利店,颤颤巍巍的从破破烂烂的鞋子里取出了几张皱巴巴的米刀。

  面值不高,最大的也就两米刀。

  这番打扮的马克抬脚走进了便利店,因为手里拿着钱,被看不起人的服务员无脑驱离的情景并未出现。

  不过被人嫌弃却是怎么也跑不掉的了。

  马克也不管,反正他所过之处,旁人是尽皆让开,倒是变相的体验了一番高层阶级出行的好处。

  来到放酒的展柜前,马克随手取了一瓶酒,然后从另外一个展柜上拿了两个面包,晃晃悠悠的来到了收银处,又享受了一番最快服务。

  拿着酒和面包,马克走在大街上,这样一看,便是一个标准的醉酒流浪汉了。

  这种样子,哪怕是和他有过多次交流的吉尔·瓦伦婷,估计也认不出来了。

  完美!

  马克的嘴角勾起,摇摇晃晃的来到了一处公交车站台,他要乘车前往阿什福博士家附近的一个街区。

  那里很是繁华,是大多数流浪汉必去的地方,因为在哪里他们可以获得更多的打赏。

  至于说流浪汉坐车?

  这在米立监再正常不过了。

  很快,公交车抵达了站点,马克第一个走了上去,径直来到了尾部。

  这里,除了马克意外,还有一个差不多打扮的流浪汉正盘坐在地上,依着扶手栏杆,一脸的迷茫。

  马克的出现让那个流浪汉眼神一亮。

  准确的是说,马克手里的酒让那个流浪汉亮起了眼神。

  都是同类,有什么好拘束的?

  流浪汉等马克一靠过来,就伸手抓向了马克手里的酒,嘴里囔囔的说道:“把酒给我喝一口。”

  马克也不拒绝,反正他买来也只是装装样子,除了洒了一些在衣服上,基本也不会去喝它。

  现在流浪汉要抢,马克正计划着用某些方式打入流浪汉的团体。

  眼下不就是机会吗?

  这样想着,马克随手就把酒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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