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五百六十三章 焕然一新_越境鬼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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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作战部队,内卫与治安维持,全都都交给了警备司令部和两县警察局。

  第四特区的军、警大规模换装,对全军将士和警察队伍的士气产生了极大的鼓舞作用,特别是军衔制的实施,使得整个武装力量和警察队伍面貌一新,军人和警务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进取精神,得到了进一步增强,较好地解决了一直以来较为混乱的薪酬制度和等级待遇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军队中的士官及以上军衔者和政府公务员一样,薪酬中只有两项所得,一是与军衔或官职相适应的按月发放的薪金;二是加班补贴,制度明确规定加班补贴不能超过月薪的百分之五十;扣除项目同样也只有两项,一是公房租金,二是廉政基金,其中廉政基金为月薪的百分之二十,退休后由政府加倍返还,此后可按月领取退休前一个月所享受的薪酬,若是在任期内出现贪污、受贿和重大渎职行为,此项扣款全部上缴财政,立刻开除公职,毫无任何补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学校、环保等从事公众事业的人员,与公务员对应级别,同薪同酬,与公务员一样,均由最高领导机构第四特区政府下辖的财政总局统一发放。特区政府财政总局在各县、镇设立了相应的财政局和分局,除薪酬发放之外,还负责对各县、镇政府的投资、税收进行严格的审核、监督和评估总结。

  所有公有制企业(军工企业列入军队后勤部,不在此列)实行八级工资制度,设立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工会。企业的重大决策,必须获得半数以上工会会员的通过方可实行。亏损企业由政府支付所有从业人员最低保障性收入,赢利企业在完成税赋上缴之后,可获得纯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作为员工的奖金,分配形式由各企业工会自行制定,无法自决的事务,均需提交所在地工商管理监督局进行仲裁。

  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的陆续出台,逐渐理顺了第四特区的军政、民政和企业发展事务,对整个特区的军队建设和政治、经济建设产生了极大的刺激和促进作用。

  整个特区的各项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人民的凝聚力大大增强,劳动热情空前高涨。

  无论在哪一方面,第四特区都遥遥领先于其他三个特区和缅甸政府管辖的地区,可以说其他地区还在调整、犹豫或者停止不前甚至倒退之时,第四特区已经如起飞的雏鹰一般,展翅张开了自己稚嫩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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